部门预算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财务审计处 作者:曲冰 发布时间: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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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2年中共辽宁省委党校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校(院)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辽财预〔20167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校(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数据等。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第四条 财务审计处负责校(院)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规定公开校(院)预决算信息, 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二)按要求向省财政厅反馈校(院)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校(院)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校(院)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校(院)文件。校(院)《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二)校(院)概况。包括校(院)职责、机构设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校(院)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六条 校(院)预决算信息经财务审计处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院)领导审批后,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和校(院)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同步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七条 经省财政厅批复的校(院)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八条 校(院)预决算信息中的涉密信息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保密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辽校(院)办发〔201939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财务审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中共辽宁省委党校是省委培训全省中高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和统战系统干部的学校,是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是党委和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决策咨询智库。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承担党员领导干部、公务员、统战人才、党务干部等培训任务;承担全省基层党员网络教育任务;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表现进行考察考核。

  (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四)开展学位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教育,面向社会开展培训。

  (五)开展与涉外培训机构和学术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六)对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企业党校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师资培训等任务。

  (七)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无纳入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2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24724.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92.5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08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50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4251.82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80.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4724.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3005.58万元

  2.项目支出11718.82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2890.62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2143.76万元。

  2022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1024.1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2年,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中共辽宁省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196.8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126.84万元及资本性支出预算7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890.62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2300万元,工程590.62万元;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225.1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156.4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8.7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2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2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2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2153.08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2022年中共辽宁省委党校部门预算批复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