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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2名同志和1个党支部荣获辽宁省直机关“两优一先”表彰

文章来源:党群工作处 作者:常喜春 发布时间: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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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为进一步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省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省直机关工委以“服务振兴新突破 攻坚之战当先锋”为主题开展了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

  按照评选表彰工作要求,在广泛发动、逐级推荐、征求意见、深入考察的基础上,我校(院)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教研部党支部获评为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李波同志获评为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鲁春艳同志被评为省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

  希望校(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做到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在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中走在前、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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