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直属学区)2023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对外交流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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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辽宁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丰富专业知识的高素质领导干部和理论人才,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3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直属学区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经济管理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读本科生不可报考)。

  (三)经所在单位同意,能够坚持到校参加面授学习和在职自学。

  (四)按照就近报名的原则,考生工作地点或常驻地应在沈阳市。

  (五)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者免试入学。

  三、报名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额满为止。

  2.报名入口:考生登录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官网(http://www.lnswdx.cn/),选择“研究生教育”—“在职研究生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3.在线报名步骤详见《在职研究生网报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

  (二)现场确认

  1.考生信息及资料通过初审后,考生登录系统自行打印《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3年在职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1)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和初审进度,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后,集中组织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东大营街11号省委党校东校区。

  3.现场确认时,考生须亲自到场,并携带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3年在职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张贴照片为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蓝色背景),且与报名时上传电子版照片为同一版本。“单位意见”一栏,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考生签字的《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承诺书》原件(附件1)。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选择6个月以上)。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经工作人员现场确认检查审核资料齐全后,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考务费,领取复习资料。

  现场对考生报名照片、本人及身份证进行比对确认,确认通过后,待省委党校研究生工作处最终复审。在复审过程中,对于报名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工作处有权要求相应考生做出调整或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考务费

  180元/人,缴纳后不予退还。免试考生不收取此费用。

  五、直属学区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大营街11号省委党校东校区综合楼402房间

  工商管理专业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办公)024-23981424;(手机)13079253335

  经济管理专业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办公)024-23981556;(手机)13889340791

  注:考试与录取,学制、学习方式及学历,课程设置,学费和教材资料费等相关内容,详见《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3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www.lnswdx.cn/llyj/zzyjsjy/zsgz_157576/202211/t20221121_4706053.html

  附件:

  1.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承诺书

  2.在职研究生网报系统操作手册(考生)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