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直属学区)2025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对外交流处 作者:无 发布时间: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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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5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要求,现将直属学区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经济管理、法学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般为省内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校系统、部队等在职(现役)人员。

  (二)报名条件(须同时满足)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读本科生不得报考),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者免试入学。

  3.经所在单位同意,能够坚持到校参加面授学习和在职自学。报考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经人事部门审核、签章同意。

  三、报名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20252249时至3517时,面向驻沈(含沈抚示范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校系统、部队等在职(现役)人员,额满为止。

  第二阶段:2025369时至3917时,面向省内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校系统、部队等在职(现役)人员,额满为止。

  2.报名入口:考生登录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官网(http://www.lnswdx.cn/),选择“研究生教育”—“在职研究生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3.在线报名步骤详见《在职研究生网报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

  4.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工商管理专业:2025315日(星期六)9:30-12:30 公共管理专业:2025315日(星期六)13:00-16:00 经济管理专业:2025316日(星期日)9:30-12:30 法学专业:2025316日(星期日)13:00-16:00

  沈阳市沈河区东大营街11号省委党校东校区教学楼309教室。

  2.现场确认时,考生须亲自到场,并携带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并盖章的《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初审通过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张贴照片为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标准为蓝色背景,且与报名时上传电子版照片为同一版本。)

  2)考生签字的《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承诺书》原件。(附件2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选择6个月以上。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单位在职证明原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附件3

  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职务职级(或职称)、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等情况计算时间截止到 20241231日,并由考生所在党组织和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核把关。现场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招生入学考试。省委党校研究生工作处在录取后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报名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工作处有权要求其做出调整或取消录取资格,且不进行递补录取。因资料作假取消录取资格者,三年之内不得再次报考。

  四、直属学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491368884913692398016023980162(工作日9:00-11:30

  注:报名考务费、考试与录取、学制、学费、学习方式及学历等相关内容,详见《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5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www.lnswdx.cn/lnswdx/yjsjy/tzgg/2025012113040659364/index.shtml

  附件:1.在职研究生网报系统操作手册

  2.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承诺书

  3.单位在职证明模板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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