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超,女,汉,1981年6月生,中共党员,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现任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辽宁党校报》编辑部副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层次”人才、辽宁省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辽宁省青年教研骨干,2023年度校(院)“科研名家”。
主要研究方向:
执政党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大数据反腐等。
教学工作业绩:
多次获得省委党校教学青年奖、表扬奖,主讲课案例式课程“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讲授式课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树立党章意识 自觉遵守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导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研讨式课程“探索大数据反腐新方式”等。
科研工作业绩:
2017年度优秀科研成果综合三等奖,2020年度优秀成果二等奖、优秀科研成果综合三等奖、优秀决策咨询成果三等奖,2021年度优秀决策咨询成果三等奖,2022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22年度科研成果综合一等奖。近年来,在《党建研究》《2021年全国党建蓝皮书》《社会科学辑刊》《教育科学》等核心期刊报刊发表论文、调研报告等8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央党校重点调研课题(优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中组部年度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30余项。先后获得辽宁省教学成果三等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等。
社会兼职情况:
辽宁省历史学会理事、辽宁省党建研究基地研究员,辽宁党建研究基地第二批省级重点新型智库研究员、沈阳市和平区“胡静琴书记工作室”成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