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研部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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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芳,女,汉族,1972年9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任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三级岗教授。2002年至今在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任职。辽宁省青年法学博士智库人员,多次被评为省委党校优秀个人、优秀党员。

  主要研究方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

  教学工作业绩:

  在主体班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增强宪法意识 维护宪法权威”“提高法纪素养 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职务犯罪及其预防”“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依法执政本领”等专题课程。在硕士研究生班讲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前沿问题研究”“宪法学”等课程。为在职研究生讲授“宪法学”“刑法学”等课程。曾获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教育厅联合评选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十大精品课程奖,多次获省委党校教学奖。

  科研工作业绩:

  在《政治与法律》《学习论坛》《河北法学》《广东行政学院学报》《辽宁大学学报》《学习时报》《辽宁日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70多篇。出版著作2部,副主编、参编著作4部。主持、主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省社科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法学会、省人大等课题50多项。多次获省委党校科研奖。

  社会兼职情况: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通讯鉴定专家。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沈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辽宁省法学会第八届学术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法学会宪法与行政法学会、刑法学会、犯罪学学会、民族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建筑法学会专家委员。沈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嘉亨律师事务所律师。沈阳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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